执行《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录入时间:2005-06-08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6/08/2005信息】 《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
称办法)是财政部2004年12月发布的财会[2004]30号文件,要求在
2005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的各水运企
业施行。它是在《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水运行业会计核算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特点而专
门颁布的。
一、《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主要特点
《办法》与《制度》相比较的最大特点就是它更具有针对性,体现了水运行业生
产过程所具有的较显著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根据不同类型的业务,确定了
不同的成本计算对象,成本计算单位采用运送数量与运输距离相结合的复合性指标,
分为吨海里、人海里和换算的吨海里三类指标;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的船舶,以航次作
为成本计算期;在海运的成本总额中,将占海运成本总额比重比较大的运输工具、设
备的燃料消耗、修理费用单列项目核算;针对海运行业的生产过程就是消费过程的特
点,对生产成本与销售成本不加严格区分等等。该办法在《制度》基础上,根据水运
企业的特殊情况增设了“辅助营业费用”等科目,并对“应收账款”等科目的明细科
目设置进行了补充等。
二、执行《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应注意的问题
(一)补充和修订的会计科目
1.“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科目
“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这两科目的核算对象都是托运人、收货人、代理单
位、航运单位或购货单位,其明细科目应依具体对象设置。当然,企业也可以根据自
身业务特点,将预收账款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
两科目核算因购买燃料、材料物资、接受劳务或者修理等而应(预)付给供应单位或
修理单位的款项。因而其明细科目也应按供给单位或修理单位进行设置。
2.“备用金”科目
办法中将“备用金”单独作为一个会计科目进行设置,而不是作为“其他应收款”
的一个明细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拨付所属营运船舶、营业站点、业务部门日常经营
周转以及用于职工借支差旅费的备用款项等。其明细科目应按照备用金拨付的船舶、
营业站点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需要指出的是,期末不对“备用金”计
提坏账准备。
3.“固定资产”科目
水运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较高,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为营运生产、出租
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包括船舶、集装箱、港务与库场设施、装卸机械、车
辆、通讯设备、房屋与建筑物以及其他与营运生产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未作
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对于由不同功能的独立部件系
统构成的大型固定资产,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
济利益,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按各主要部件单独确定为固定资
产,并规定各主要部件的划分标准、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部件计价及计提折旧
的依据。
4.“营运间接费用”、“辅助营运费用”、“船舶共同费用”、“船舶维护费
用”、“船舶固定费用”、“集装箱固定费用”科目
这些科目是在《制度》基础上新增的科目。这些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行业会
计制度的规定基本相同,只是分配去向有所区别。按照该《办法》,转出这些费用时,
只要能分清直接受益对象,就直接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下面以“营运间接费用”
科目为例进行说明。
“营运间接费用”用于核算企业营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
的各种间接费用。本科目应按照发生费用的不同部门设置明细科目,并分别按工资、
职工福利费、燃润料、材料、低值易耗品、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业务
费、差旅费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将本期实际发生数在有关受益对
象间进行分配。其中,海洋运输企业借记“船舶共同费用--营运间接费用”,贷记本
科目;内河运输企业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营运间接费用)”科目,贷记
本科目;港口企业借记“主营业务成本一装卸支出(营运间接费用)”、“主营业务
成本--堆存支出(营运间接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港务管理支出(营运间接费
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其他业务分配负担的营运间接费用,借记“其他业
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某从事沿海远洋货运业务的公司营运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如下:
1.营运间接费用的归集
(1)2月份支付公休、后备船员的工资、补贴共计18000元
借:营运间接费用-工资 18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
(2)按规定提取福利费2520元
借:营运间接费用-福利费 2520
贷:应付福利费 2520
(3)支付报社广告费(船期公告等)8000元,发生业务招待费
6316.87元
借:营运间接费用-广告及业务活动费 14316.87
贷:银行存款 14316.87
(4)支付船员培训费5300元、差旅费2316元
借:营运间接费用-培训费 5300
-差旅费 2316
贷:银行存款 7616
(5)支付北京船舶通讯导航公司电报费23678.72元
借:营运间接费用-港口费 23678.72
贷:银行存款 23678.72
(6)应付大连港务局各项港口办公费用18438.57元,杂费
617.59元
借:营运间接费用-港口费 18438.57
-其他 617.59
贷:其他应付款-大连港务局 19056.16
月终,根据“营运间接费用”明细账,编制营运间接费用明细表如下:
营运间接费用明细表
单位:××公司 200×年×月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合计
工资 18000.00
福利费 2520.00
差旅费 2316.00
港口费 42117.29 (略)
培训费 5300.00
广告及业务活动费 14316.87
其他 617.59
合计 85187.75
2.营运间接费用的分配
月终,应按一定的标准将营运间接费用在各船舶之间进行分配。假设该费用在
“吴记”(净登记吨为14096.85G/T,系杂货船)、“张记”(净登记吨
为2316.86G/T,系全集装箱船132Teu)、“刘记”(净登记吨为
1814.50G/T,系全集装箱船78Teu)三船之间进行分配,并采用“净
登记吨”作为分配标准,如下表:
营运间接费用的分配表
单位:××公司 200×年×月 单位:元
船名 净登记吨 分配率 分配额
吴记 14096.85 68832.29
张记 2316.80 10819.46
刘记 1814.50 8536.00
合计 18228.15 4.67 85187.75
根据该表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船舶固定费用-吴记-船舶共同费用 65832.29
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张记-船舶固定费用 10819.46
-刘记-船舶固定费用 8536.00
贷:营运间接费用 85187.75
(二)水运企业营运成本、费用的核算
《办法》在原行业制度的基础上对水运企业营运成本、费用的构成,营运成本、
费用核算的原则,营运成本、费用的具体核算,有关水运业务的成本计算对象、成本
计算单位、成本计算期、成本项目、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摊方法、成本的计算做了更
详细的规定。水运企业可以根据《制度》,结合水运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需
要对营运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在核算企业的营运成本费用时,最关键的是确定成本
费用核算对象。根据《办法》的规定,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的船舶,以航次作为成本计
算对象,从事沿海运输业务的船舶,以单船作为成本计算对象。(Bt2005060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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