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关联方交易差异分析--关联方关系及其披露
录入时间:2004-10-09
【中华财税网北京10/09/2004信息】 第五节 关联方交易差异分析
一、关联方关系及其披露
关联方关系是指关联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准则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
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将视其
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将其视为关联方。
(一)关联方关系的主要形式有:
1.母子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下的各个子公司之间;
2.不存在投资关系,但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企业之间;
3.合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其关联方关系
形式主要有:
(1)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之间的关系。
(2)企业与其关键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3)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4)企业与其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6.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
他企业。其主要形式有:
(1)企业与受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
(2)企业与受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
(3)企业与受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
间的关系。
(4)企业与受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的关系。
(二)常见的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以下是关联方交易的例子: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7)担保和抵押;
(8)管理方面的合同;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许可协议;
(1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三)信息披露
1.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企业时,不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
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事项:
(1)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企业的主营业务;
(3)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
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
(1)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3)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
3.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类型相同的关联方交易,
在不影响会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