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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新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总述--新制度、新准则对税收的影响

录入时间:2004-09-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2/2004信息】 第二节 新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总述   一、新制度、新准则对税收的影响   (一)使税收与会计的背离发生了变化,增加了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的难度   这种变化表现为两个方面:   (1)原来不一致的变为一致,如企业所得税中关于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方法;   (2)原来一致的变为不一致,如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标准。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方法发生变化,自然增加了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的难度。   (二)为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提供了更多的会计信息   因为每一个具体会计准则都明确规定了必须在会计报告中披露的事项,如《投资》 准则规定:“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下列与投资有关的事项:   (1)当期发生的投资净损益,其中重大的投资净损益项目应单独披露;   (2)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余额,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中属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的部分,应单独披露;   (3)当年提取的投资损失准备;   (4)投资的计价方法;   (5)短期投资的期末市价;   (6)投资总额占净资产的比例;   (7)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的重大差异;   (8)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纳税人会计报告的具体化,自然为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提供了更多的会计信息。   (三)有助于推进税收制度的改革   首先,总局已制定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该表已于1999年在上 市股份公司试用,2000年扩大到大型企业,2001年全面铺开使用。其次, “实质重于形式”这一原则对税收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中国加入WTO在 即,我国的会计制度、税收制度正逐步与国际接轨,为适应新的税收形势,税务人员 必须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会计政策,以提高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能力。作为纳税人应 当充分掌握企业会计制度、具体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从而准确地执行税法,履行 纳税义务,减少纳税风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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