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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税收筹划产生的缘由——企业内部自身因素

录入时间:2003-05-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3/2003信息】 二、企业内部自身因素   内部原因主要是指企业从自己内部利益出发,围绕少纳税款而产生的愿望和想法。   (一)出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的愿望   企业作为纳税人,之所以要实施税收筹划行为,其内部的原因在于,税收减少了 他们的一部分收入,使他们的可支配收入减少了,因此,企业纳税人就有了强烈减轻 自己纳税义务的愿望,而国家税收是为了满足对社会产品的公共需求(主要是剩余产品 )所进行的强制的、无偿的分配。   [案例1-4]   D铝锭制品有限公司所得税额为20万元,若采用33%的比例税率,该公司应纳税额 为6.6万元,若采用超额累进课税(假设税率为:5万元档为25%、10万元档为30%、 15万元档为37%、20万元档为40%),则该公司应纳税额为:   5×25%十(10-5)×30%十(15一10)×37%十(20-15)×40%=6.6(万元)   这时,公司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率为33%,和比例税率条件下的实际负担率相同。 但是,在累进课税条件下,若纳税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增加成本开支,使所得额降低8万 元,则应纳税额为:   (20-8)×33%=3.96万元   而超额累进税率下应纳税额为:   5×25%十(10-5)×30%十(12-10)×37%=3.49(万元)   这时,税收的实际负担率为29.08%,和原来相比,负担率下降了3.92%。而在 比例课税条件下,这种情况并不会发生,纳税人即使采用同样的方法使所得额降低为8 万元,其税收负担率仍为33%。可见,在累进课税条件下,纳税人更加倾向于设法税 收筹划。原因在于,随着纳税人收入的增加,其相应适应的税率会逐渐提高。也就是 说,纳税人收入越高,其每增加1元收入政府取走的份额或比重就越大。假若纳税人所 得额在10万元一30万元范围内增加,这时,每增加1元收入,政府从中征收的税额为 0.4元。若纳税人所碍大于或超过30万元,这时,每增加1元收入,政府从中收取的税 霸为0.45元。   于是,纳税人便会产生抵制情绪,或者减少工作的努力程度,以更多的闲适来替 代工作;或者设法转移利润,增加成本开支,使应税所得额降低,以达到税收筹划的 目的。极端的情况是全额累进课税。这时,在收入级距的临界点附近,税额的增加会 越过所得额的增加。于是,税收筹划现象会变得极端的严重。 (注:正因如此,我国 现已取消全额累进税率课税方式)   (二)寻求进一步地走向国际市场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安排一旦具备了某种涉外因素,从而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 的税收管辖权产生了联系,就构成了国际税收筹划。国际税收筹划产生的客观原因有:     1.各国税收管辖权选择和运用不同   目前世界各国对税收管辖权的选择和行使有很大不同,多数国家同时行使居民和 所得来源管辖权;有的国家则单一行使所得来源税收管辖权或居民税收管辖权;也有 的国家居民、公民、所得来源税收管辖权同时行使。   在属人主义征税原则下,一国政府要对跨国纳税人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进行 征税,而不问其所得来源于何地。   在属地主义征税原则下,一国政府只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进行征税,而不问 该跨国纳税人属何国居民。这样就使跨国纳税人纳税义务的内涵和外延在行使不同税 收管辖权的国家之间产生了很大差别。   2.各国间课税的程度和方式不同   绝大多数国家基本都实行了以所得课税为主体税的税制格局。但细加比较,各国 的所得课税程度和方式又有很大不同。如有的国家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 资本利得税并举,且征管规范、手续严格;而有的国家则基本不开征财产税和资本 利得税,即使开征,税负也很轻。对个人所得税,有的国家采用综合征收制,而有的 国家则采用分类征收制,即使是相同名称的税种,如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其具 体包括的内涵和外延也都存在不同之处。   3.各国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方法不同   为了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各国都采取了不同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其中主 要有免税法、抵免法和扣除法。目前各国采用较多的是抵免法。但也有一部分国家采 用包税法和扣除法,当采用免税法特别是全额免税法时,就很容易为国际税收筹划创 造机会。同样,在采用抵免法时,如采用综合抵免额方法时,也可能导致跨国纳税人 的国际税收筹划。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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