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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难题处理技巧

录入时间:2003-09-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3/2003信息】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难题处理技巧 从2002年起,所得税有了新政策:由纯粹的地方税,改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 央与地方各得50%。 日前,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明确地解释了政府对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思路。楼副部 长说,逐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是政府在近期内准备进行的改革之一。 企业所得税内外统一。 其实,目前中国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都是33%,但是外资企 业的税收优惠多,比如“两免三减”,而且税前扣除的充分,而内资企业既没有税收 优惠,法定税前抵扣也太少,使得实际税率很高。所以就造成了名义税率相同,但实 际税率相差很大。据有关调查统计,目前企业所得税的平均实际税负,内资企业为25 %左右,外商投资企业为11%左右、相差一倍以上,这严重影响了内资企业的竞争能 力。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中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充分: 一是因折旧率低而导致资本消耗补偿不足; 二是因计税工资扣除限制而导致劳动力消耗补偿不足; 三是因研发支出水平低而导致后备技术补偿不足。 因此,有权威人士表示,所谓“两法合并”也是要首先解决内资企业的补偿问题。 而关于两税合并后的统一税率,还没有定论。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至少不会超过 30%。   事实上,很多学者、企业都觉得税率降到30%,幅度稍嫌低了一些。因为实际上 现在企业所得税征的都是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亏损企业是不纳税的,因此,如果税率 高,对那些效益好的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有专家提出,25%的税率也许更为合适。甚至,小企业还可以再低一点,因为我 们有许多中小企业,25%对他们来说,都是高的。而且现行的33%的企业所得税率下 还有两档税率。一是27%,一个是18%,都是针对中小企业和微利企业的。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两税合并后,征收条例应该向外资企业所得税靠。因为外 资企业所得税法,从条例上看,对企业的约束比较宽松一些。条例的宽松程度不一, 造成实际上企业的税率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有些外资企业,他给员工发的工资,是 全部进入成本费用,内资企业实行的是计税工资,只允许计税工资这一块,开始是 500、然后是600,现在是800元进入成本费用,超过部分视同利润。这肯定是内资企 业负担要重。再比如,像捐赠的支出,外资企业捐赠是可以全部打入成本,而内资企 业的捐赠有一个3%的限制,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部分的捐赠,要缴税。那么,两税 合并究竟什么时候才会真正实施呢?财政部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提醒说,为照顾外商 实际利益和平稳过渡,两税合并不排除分步并轨或一段时间内保留一定优惠待遇的实 施方式。 为鼓励外商到中国西部投资,国家将整个西部地区的所得税税率从目前的33%降 为15%。这一所得税税率同经济特区所得税税率相同,比沿海地区的24%和其他地区 的33%所得税税率要低。而西部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还有权提供更大优惠,可自行决 定进一步降低税率至5%,甚至为零。如果减税政策实施,西部将能更好地通过政策 吸引内外资,促进西部的开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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