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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纳税筹划技巧:出口退(免)税的账务技巧——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账务技巧

录入时间:2003-12-04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4/2003信息】 二、出口退(免)税的账务技巧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账务技巧   1.购进出口货物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账务处理与一般商业企业购进货物的处理类似:   借:商品采购(或经营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出口货物   (1)结转出口商品的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同时,计算进项税额与应退税额之间的差额,将其计入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申请退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款时,作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4)若企业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增值税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银行存款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料件转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商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退税机关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的报表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按转售额与出口退税率计算的应抵扣退税额,贷记“应收出口退税”;按转 售应纳税额与应抵扣退税额的差额,贷记“商品销售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出口退税——进料加工抵扣   商品销售成本   工业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的账务处理企业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 入账基础在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但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出口商品 的销售收入,一律以离岸价(FOB)为入账基础。按到岸价(CIF)对外成交的,在商品离 境后所发生的应由我方负责的以外汇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包括明佣和暗 佣)和银行财务费用等,以红字冲减收入;不按商品价定的累计佣金收支,列入经营 费用;出口商品发生的对外理赔,应以红字冲减收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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