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宁国税发[2004]150号颁布时间:2004-09-06

     2004年9月6日 宁国税发[2004]150号 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 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1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