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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

财基字[1998]619号颁布时间:1998-09-22

   1998年9月22日 财基字[1998]619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确保经济增长达到既定目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务院决定 1998年增发1000亿元国债,专项用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提高国债专项资 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国债专项资金的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国债专项资金纳入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范围。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及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 用途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安排使用国债专项资金,并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 财务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财基字[1996]145号)、《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 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财基字[1998]4号)和《关于印发〈国债转贷地方 政府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字[1998]267号)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基本 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按规定及时足额将国债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为确保国债专项资金 及时发挥效益,财政部根据国家年度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将资金分批拨付 到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有 关部门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工程进度将国债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不允许人为滞留、挤占和挪用国债专项资金。为了解和掌握国债专项资金拨付进度,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财政厅(局)要认真填列4国债专项资金分年度使用计划表) (附后),于1998年底前报送财政部。 三、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有国债专项资金投资的项目,国务院各有关 部门和地方财政厅(局)要切实加强资金来源管理,督促项目概算中其他来源的资金及 时足额到位。其他各种来源的资金特别是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的到位进度不得低于国 债资金到位的比例。配套资金不落实或长期不能到位的,财政部门有权缓拨或停拨国 债专项资金。 四、切实加强国债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财务管理。国债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 用,按规定的标准开支。经批准的新建项目,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审查项目概算,参 与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要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查工程预 (结)算,作为办理工程款拨付和结算的依据;要按规定搞好项目的年度财务决算;项 目竣工要按规定搞好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 五、切实加强国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财政部驻各地监察 专员办事处和各地财政部门要分别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经 常性的监督、检查,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和项目完成情况,不允许擅自挪用国债专项资金,不允许用国债专项资金置换其他已 投入的资金,不允许随意扩大工程规模、拖延工期、留下资金缺口,发现问题要及时 纠正。项目建设单位要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反馈有关情况,并按基本 建设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报送财务报表。对违规、违纪;挤占、截留、挪用国债 专项资金,或工作失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 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 统筹规划,确保按期归还国债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部门要在深入分析当地 财力状况和基础设施投资需求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国债专项资金的还款规划。要按照 与中央财政签订的《中央向地方转贷协议》确定的转贷数额、转贷期限、转贷利率, 认真测算各项还款来源,定出切合实际的分年度还款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要按年度填报《国债专项资金还款计划表》 (附后),于每年 1月底以前报送财政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借用的国债转贷资金,比照上述要求办理。 七、及时准确反馈国债专项资金的使用信息。为进一步运用财政政策、搞好宏观 调控建立良好的基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到国债专项资金的项 目单位,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和反馈国债专项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并按季度填 列《国债专项资金汇总分析表》和《国债专项资金项目分析表》 (附后),于每季终 了七日内报送财政部,同时着重反映下列情况: 1.部门或地区申请国债专项资金总额; 2.使用国债专项资金的项目情况; 3.国债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4.使用国债专项资金项目的配套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5.项目工程进展情况; 6.项目的财务及管理情况; 7.国债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8.建议。 八、认真做好国债专项资金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地财政 部门要就国债专项资金对推动本行业或本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和效果作认真、科学地 分析,每年向财政部提交一份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选择一些项目,进行典型解剖, 要对国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对完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财政投资体 制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1:国债专项资金分年度使用计划表 附件2:国债转贷资金还款计划表 附件3:国债专项资金汇总分析表 附件4:国债专项资金项目分析表 附件1:国债专项资金分年度使用计划表(略) 附件2:国债转贷资金还款计划表 填报单位: 国债转贷总额: 还款期限: 还款 本地 年度还款 还款来源 年度 财力 本金 利息 项目单位还款 预算内基建资金 政府性基金 其他资金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合计 附件3:国债专项资金汇总分析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使用国债专项资金项目总数 概算总投资, 本年计划投资 实际完成投资 计划使用国债专项资金 累计到位国债专项资金 其中: 计划使用 累计到位 1.农林水利 2.交通建设 3.农村电网 4.环保和市政 5.高科技 6.国家直属粮库 7.其他建设项目 项目配套资金 其中: 计划投资 实际到位 一、中央部门配套资金 1.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2.中央部门自筹资金 (1)部门预算外资金 (2)部门自有资金 (3)其他资金 3.国内商业银行贷款 4.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5.利用外资 6.企业自有资金 7.其他资金 二、地方配套资金 1.地方预算内基建资金 2.地方自筹资金 (1)地方财政资金 (2)地方部门预算外资金 (3)地方部门自有资金 3.国内商业银行贷款 4.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5.利用外资 6.企业自有资金 7.其他资金 附件4: 国债专项资金项目分析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建设想模 建设性质 建设期限 开工日期 概算总投资 本年计划投资 实际完成投资 计划使用国债专项资金 属计到位国债专项资金 项目配套资金 其中: 计划投资 实际到位 一、中央部门配套资金 1.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2.中央部门自筹资金 (1)部门预算外资金 (2)部门自有资金 (3)其他资金 3.国内商业银行贷款 4.国家开发银行贷敦 5.利用外资 6.企业自有资金 7.其他资金 二、地方配套资金 1.地方预算内基建资金 2.地方自筹资金 (1)地方财政资金 (2)地方部门预算外资金 (3)地方部门自有资金 3.国内商业银行贷款 4.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5.利用外资 6.企业自有资金 7.其他资金 项目工程进展情况 国债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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