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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地税系统荣获2011-2012年度全国级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年文明号、省青年文明号标兵情况的通报

皖地税函〔2013〕315号颁布时间:2013-07-19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地税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青年文明号学雷锋”等活动为主线,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社会形象良好的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税务系统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税总发〔201318号)和全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命名2012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省青年文明号标兵和省青年文明号先进工作者的决定》(皖青创建〔20133号),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征收科被命名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金寨县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铜陵市地方税务局狮子山区分局、砀山县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被命名为2012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信息管理中心软件管理科被命名为省青年文明号标兵,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切实发挥青年文明号服务和凝聚广大青年的作用,为青年文明号活动增添新光彩。各级地税机关要以青年文明号集体为榜样,进一步拓展创建领域,丰富活动内涵,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团结带领动员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谱写青春灿烂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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