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辽宁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大财法〔2013〕107号颁布时间:2013-04-25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