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天津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减免车船税的批复

津地税地[2007]57号颁布时间:2007-10-03


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集团《关于交通集团减免车船税的请示》(津交财[2007]3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对你集团车辆中按照规定时间、线路和站点运营,供公众乘用的公交线路车辆准予免征2007年度车船税,其他非公交线路车辆照章纳税。请你集团携带相关资料到车辆所属区县地税局进行核定,办理相关征、免车船税手续。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