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地税地[2007]60号颁布时间:2007-11-02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
为了做好我市车船税的征收工作,进一步规范车船税征收管理,现对近期车船税征管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严格按照车辆纳税地点征收车船税
1.单位车辆按照税务登记地征收车船税。个人车辆的纳税地点以交管局车辆信息为依据,如车辆行驶证信息不一致,暂以交管局信息为准。
2.对于应在本区缴纳车船税而在其他区县纳税的,各主管地税局可通知其到误缴地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并在本地进行缴纳。对要求退税的不属于本区县地税局征管车辆的车船税必须及时办理退税手续。
3.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必须按税法规定的税额代征车船税,不得以降低车船税税额的名义吸引纳税人。各区县地税局、直属局要加强对代收代缴车船税单位的管理,发现其有使用降低税额等方式吸引纳税入扰乱税收秩序的应立即报告市局,并按征管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4.市局将在12月份根据交管局的车辆信息按照征管范围进行检查,对跨区征税的情况将上网公布,并将其征收的税款,划转至车辆所属区县。
二、确保税款及时入库
加强对个人车船税完税情况的控管,特别是对个人开具税收缴款书完税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各征收大厅的POS机缴纳税款,对无法使用POS机缴纳税款的,可向纳税人开具完税证,堵塞漏洞,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频入库。
三,出租车换车缴纳车船税问题
1.出租汽车换车不更换车牌号缴纳车船税
对原车已缴纳车船税的,在新车办理“交强险”时,将原车已缴纳的车船税完税凭证号填入新车报单,并将完税凭证的复印件附在保险单业务留存联后,存档备查;对原车未缴纳车船税的,在新车办理“交强险”时,缴纳全年应缴税款。
2.出租汽车换车且更换车牌号缴纳车船税
新车按新购车辆办理,按实际使用月份缴纳车船税,原车按报废车辆办理,车主可到车辆所属区县地方税务局办理退还剩余月份车船税手续。
四、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有关问题
l.单位或个人的新购车辆当年应纳的车船税,由保险机构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代收代缴。
2.保险机构对符合车船税法减免规定的领取军用牌照、武警牌照和警用牌照车辆销售“交强险”时,不代收代缴车船税,但需将车牌号填写在保险单的相应栏次内,并将行驶证的复印件附在保险单后面,存档备查。
3.保险机构对符合车船税减免规定的其他车辆,在办理“交强险”时,应审验税务机关开具的减免税证明,凡不能提供减免税证明的,保险机构先代收代缴车船税,然后再由车主到车辆所属区县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免税、退税手续。
4.根据车船税关于“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的规定,对在我市保险机构缴纳“交强险”的外地牌照车辆,可暂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敖暂缴入直属局。
5.对保险机构上传地税局代收代缴车船税信息有误的,保险机构应当填写《保险机构车船税代收代缴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指定专人向市局提出申请,经市局地方税处审批无误后,由市局信息中心进行修改。
6.对纳税人在保险缴税后要求退税的,地税局要认真核实。符合退税条件并确认税款已入库的,可办理退税手续。
7.为了落实先税后险的原则,对未与市局联网的保险公司,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必须将完税信息填入保单。在保单上应填入完税凭证号和开具税务机关名称,并将完税凭证的复印件附在保险单业务留存联后面,存档备查。
五。各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代征单位的管理,同时做好与代征单位的沟通协调以及政策、征管问题解答工作。各区县地税局、直属局要设专人负责,帮助、监督、协调代征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
六.要定期查看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中传递的拒绝缴纳车船税的信息,及时与拒缴车船税的纳税人联系,对确属拒缴车船税的要及时催缴税款并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2007年度有关车船税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1。
附件1:2007年度车船税具体操作程序
1.对于需要按照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补缴2007年度车船税的,暂按:“新车初登日期改为2006年度,再做补申报”办法处理。
2.单位如需要按单车开具完税凭证的,可按单车申报缴纳车船税。
3.根据车船税的有关规定,车船税的纳税人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车船税定性为财产税。对车船税实际征管中存在的行驶证所记载单位已被注销或车辆买卖后未办理变更手续等情况,为避免引起财产所有权界定不清引起纠纷问题,应保证完税凭证与行驶证的车主一致。对上述情况可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按纳税人(实际车主)进行登记。录入该车牌照号和车辆类型,系统自动生成原车主姓名。
(2)如系统信息中没有该车辆,则在车船信息中车主姓名栏次内录入行车证上的车主姓名。
4.由于交管局所提供的挂车牌照号均没有“挂”字样,因此,在征收挂车车船税时不录入“挂”字样,以便于和交管局信息进行比对。
附件2:《保险机构车船税代收代缴信息修改申请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