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13〕2298号颁布时间:2013-11-15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中关村示范区各园区管委会,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7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下载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