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征管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0]101号颁布时间:2000-09-29
2000年9月29日 黔府办发[2000]10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征管的意见》已经
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贵州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征管的意见(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