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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财税[2011]86号 颁布时间:2012-02-09
广西拥军优属基金会:
你会报来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的条件,同意确认你会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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