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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水产畜牧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海洋捕捞业减船转产转业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3]221号颁布时间:2003-10-30


钦州市、防城港市、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自治区水产畜牧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海洋捕捞业减船转产转业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渔牧发[2003]10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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