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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法定公益金的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7-12-21

【中华财税网2007/12/21信息】    问:使用法定公益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当发生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时,应同时从资产和权益两方面进行账务处理,以使公益金账户结余的数额反映为企业未来可使用的公益金的数额。例如,为职工购置健身器械一批,应作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当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处置时,一方面清理固定资产,另一方面按照购建该固定资产原支出数划回法定公益金。 
      借: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可见,若企业连年盈利,每年都要提取法定公益金,加上原有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处置后还可以重新划回使用过的法定公益金,使得企业法定公益金累积数加大,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将会不断得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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