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外企会计利润核算 > 正文

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分配的核算

录入时间:2006-08-10

【中华财税网2008/4/10信息】  一、利润分配的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应按国家规定顺序进行分配:  
  1.支付各项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罚息、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4.向投资人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可并入本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可供分配利润为企业税后利润在分配上述1-3项内容后的剩余部分,即向投资人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帐户设置  
  利润分配核算应设置的帐户如下:  
  (一)“未分配利润”帐户  
  该帐户用来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利润分配情况及历年利润分配后的结余和上年度利润的调整情况。它的贷方登记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和年终决算转来的本年利润;借方登记企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及分配股利的数额。其年末贷方余额表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  
  (二)“储备基金”帐户  
  该帐户用来核算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储备基金数额。其贷方登记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数额;借方登记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的数额,其贷方余额表示储备基金的实有数额。  
  (三)“企业发展基金”帐户  
  该帐户用来核算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企业发展基金。其贷方登记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企业发展基金的数额;借方登记添置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和增加流动资金等动用的数额。其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发展基金的实有数额。  
  (四)“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帐户  
  该帐户用来核算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贷方登记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数额;借方登记用于支付职工非经常性奖金和职工集体福利的数额。其贷方余额表示尚未支用的数额。  
  (五)“应付股利”帐户  
  该帐户用来核算企业经董事会讨论确定分配的股利。其贷方登记分配的股利数额;借方登记实际支付股利的数额。其贷方余额表示尚未支付的股利数额。该帐户按不同货币和投资人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三、利润分配的帐务处理  
  (一)三项基金的帐务处理  
  1.三项基金提取的帐务处理。  
  经企业董事会讨论决定,按比例可以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三项基金。  
  仍按上例,会计利润总额为58 000元,已缴所得税19 800元,税后利润为38 200元,经董事会讨论决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各10%,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未分配利润        11 460  
  贷:储备基金         3 820  
            企业发展基拿       3 820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3 820 
  ⒋按比例分配原则  
    在外商投资企业中,除外商独资企业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收益分配时都涉及中外投资者的利益。如何恰当地确定各方所在地分收益的多少,是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基本保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属于股权式企业,根据现代企业投资与收益一致的规则,按照各方出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收益是较为公平合理的,也最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因此,合资双方的收益分配都是按照各方的出资即股权比例进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契约方式企业,其风险承担与收益分配都由合同约定,所以,合作双方的收益分配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不论是按照股权比例还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收益,都体现了风险与投资的一致关系,具有相对合理性。
    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分配利润的方式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各多样的,尤其不同形式的企业,利润分配的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差别。 
    合资经营企业的利润分配通常是根据各方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应当注意,在确定利润分配时,必须将以前年度的经营善与本年度的经营善结合起来考虑,而不是仅仅考虑本年度或以前年度的利润情况。具体讲,合资经营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不能弥补本年亏损的,不能提取规定的基金,以前年度的利润不能再分配;如果合资经营企业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弥补本年度的亏损后尚有剩余的,可以在提取规定的基金后进行分配。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本年度的利润未能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能提取基金,也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如果本年度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后尚有多余的,可在提取公积金与公益金后进行收益分配。合作经营企业中非生产性企业在利润分配基本上也都是采用这些种分配方式。
    部分生产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考虑到合作方对产品自身的需求,也可在合作经营合同中约定以产品分配作为企业利润分配的方式。这种分配方式多适用于中外合作勘探石油、中外合作开采矿藏等合作项目中。 
    关于使用经营企业的收益分配方式问题,通常情况下是按比例进行收益分配,但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合作经营合同可以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外方分得较大比例的利润或产品,也可以约定外方在一定期限内外方分得较大比例的利润或产品,也可以约定外方在一定期限内先行收回投资,但外商先行收回投资受两个条件的限制:第一,必须以合作期满后财产全部归中方所有为前提;第二,外商在合作企业缴纳税收前先行收回投资的必须报有关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否则,不能在税收缴纳前收回投资。由此可见,外方先行收回投资作为利润分配的一种特别形式,原则上必须在缴纳税收后进行。如果经有关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外方也可以在纳税前收回投资,但这只是例外情况。我国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是因为外方先行收回投资可以适当降低外商投资的风险,确保外商投资利益的安全性。这种做法源于实践的需要,是中外合作企业资本的一大特色,是促进合作企业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但也有学者对其法理基础提出不同的提法。我们认为,在这种收益分配方式中,外方先行收回投资或取得较大比例的利润或产品,实际上是补偿外方向中方转让财产权的做法,带有某种程度的交易性质,并不完全属于收益分配的范畴。但因其可能是在收益分配的形式下进行的,所以我们习惯其视为收益分配的一种特别情况。 
    外商投资企业先行收回投资还涉及另外一个问题,即外方先行收回投资后是否仍应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从法理上讲,因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契约合营,这一问题属于双职工在合作经营合同中自主的定的事项,但考虑到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精神及对中方合作者利益的公平保护,我们法律规定,合作经营合同在约定外商先行收回投资时,应当明确约定合作经营企业的债务安排及承担。此外,考虑到企业自身发燕尾服的需要,合作企业亏损弥补前外商不得先行收回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分配的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利润的分配必须遵守如下程序: 
    ⒈缴纳税收 
    企业的利润分为税前利润与税后利润,税前利润指企业通过经营所在地获得的尚未缴纳税款的利润,又称毛利润。税后利润指企业依法缴纳税款后的利润,又称净利润。根据前述纳税后分配的原则,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外资企业用来分配的利润是指税后利润。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收益分配在法律程度上必须是在缴纳税收程度之后。如果不缴纳税款就分配收益,可能构成逃脱或偷税行为。 
    ⒉支付各项赔偿金、违约金、罚息及罚款 
    上述各项支出属于法律规定的企业必须向他人履行的强制性义务,而且这些义务通常是国为企业违法或没有适当履行法律或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在地产生的金钱上的义务,带有某种程序的惩罚性质,所在地以外承担责任的特质基础,应当优先用来履行对他人的财产责任,然后才能企业的利润进行分配。 
    ⒊弥补企业以前会计年度的亏损 
    根据规定,收益分配以企业通过经营获得利润为前提,如果企业外于亏损状态,投资者没有理由对企业的收益进行分配。由于企业的亏损对企业经营有明显的影响,因此,外商投资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即使本年度已经取得利润,但在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前不得分配本年度的收益,并且这种弥补最长可以延续5年。 
   ⒋提取三项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是保证企业正常发展的重要条件。虽然各国这方面的制度并不相同,但提取适当的公积金与公益金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的惯例。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之所在地以强调企业利润分配前三项基金的提取,是因为三项基金有着重要的作用。三项基金都是按照规定目的提留的利润。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企业的亏损和增加企业的资本,从而提高企业的抗风险的能力。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为生产发展而增加固定资产及增加固定资产及增加流动资金,也可以用于新产品的试制、研究和职工技术的培训等,从而提高企业的自身发展与竞争的能力。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职工奖金,举办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补助职工医疗和生活困难等支出,是确保职工福利与提高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基本保障措施。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一般为税后利润的5%左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力争上游资企业的储备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净利润的10%,如果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50%的,可以不再提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企业发展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外资企业可以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⒌分配收益 
    外商投资企业在缴纳税款、支付赔偿金、违约金、罚款及罚息、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并提取各项基金后,就可以向投资人分配收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按照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则按照合作经营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外资企业可以根据投资者订立的办法进行分配。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