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09-06-18
【中华财税网2009-6-18信息】 早期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更多实行收付实现制j采用应付税款法。在应付税款法下,本期应纳所得税额就是本期的所得税费用,不存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随着会计理论和实务的进步,会计准则要求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实行权责发生制,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需要将一笔经济业务和其对纳税的影响一并考虑,本期应纳所得税额不一定就是本期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金额,需要引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记录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纳税基数之问存在差异引起的未来少交(多交)所得税的权利(义务)。因此,需要将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四个科目的审计结合起来。
所得税领域容易发生错报的几个方面包括:一是根据税法,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永久性差异引起的调整);二是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纳税基数之间存在的差异,确定或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结合当期应纳所得税额,倒轧出所得税费用;三是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的完整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实现性。审计时,应当重点围绕这几个问题进行。
(一)所得税费用的审计目标
所得税费用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利润表中记录的所得税费用是否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所得税费用是否均已记录;确定与所得税费用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所得税费用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确定被审计单位记录的所得税费用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确定所得税费用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所得税费用的实质性程序
所得税费用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
1.获取或编制所得税费用明细表、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表、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表,核对与明细账合计数、总账及报表数是否相符。
2.根据审计结果和税法规定,核实当期的纳税调整事项,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
3.根据期末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的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应有余额,并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倒轧出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
4.将当期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与利润表上的“所得税”项目金额相核对。
5.确定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