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09-06-18
【中华财税网2009-6-18信息】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审计目标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存在;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均已记录;确定记录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质性程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
1.获取或编制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被审计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前后期是否一致。
3.检查被审计单位用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率是否正确。
4.检查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减变动记录,以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形成原因,确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算是否正确,预计转销期是否适当,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1)对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检查其计算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可抵扣暂时陛差异,检查其计算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是否存在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应予以确认而被审计单位予以确认的情况。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
(4)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是否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5.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6.当适用税率发生变化时,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重新计量,对其影响数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o
7.检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列报是否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