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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负债审计

录入时间:2009-06-18

【中华财税网2009-6-18信息】 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回购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在会计科目设置上,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也通过陔科目核算。
  (一)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审计目标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交易性金融负债是存在的。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均已记录。确定记录的交易性金融负债是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现时义务。确定交易性金融负债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已恰当记录。确定交易性金融负债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实质性程序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
  1. 获取或编制应收股利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根据相关的债券交易资料,审查交易性金融负债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必要时向对方单位函证。
  4.审查交易性金融负债的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特别注意公允价值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低估公允价值调增利润的情况。
  5.检查交易性金融负债的的披露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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