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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入专款项目资金如何审计

录入时间:2008-06-16

【中华财税网2008/6/16信息】  拨入专款是指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那么其性质,是从外部取得的、需要单独报账的、且用于专门用途的资金,显然它的管理要求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而有些部门或单位将其挪作它用也有之。笔者通过经历有关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针对该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存在的弊端谈几点看法:  
  一、隐瞒拨入专款收支  
  偶尔将拨入专款项目资金直接进入本单位经费户进行核算,并把拨入专款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且在此科目直接列支其他费用支出,进行挪用拨入专款资金,从其会计报表上看,“拨入专款”收支,销声匿迹。  
  二、虚列拨入专款支出  
  将拨入专款项目资金在下拨到基层实施项目过程中,一是采取虚列工程项目支出,其方式是:在工程决算单中,未做项目列项目,做了项目,采取虚增工程量。二是采取拨入专款项目资金回流手段,其方式是:以支助、赞助等巧立名目或其他形式向项目单位要回部分资金。  
  三、对拨入专款项目资金缺乏跟踪问效  
  对拨入专款项目支出缺少调查、探讨其资金使用效果情况。如:在近两年文化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农村电影放映专项经费投入较大,但审计实地调查结果表明:其一是宣传效果并不明显,主要原因是农村各家各户都安装了电视、甚至电脑,导致电影较少人看。其二是农村、农民呼声能否把类似专项资金调剂到完善农村文化、娱乐、休闲等设施维护方面去。而相关部门对此又了解了多少呢?  
  四、把拨入专款变成礼上往来款  
  有极个别单位说是为了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理直气壮地在拨入专款项下以“专项会议费”、“争项争资”费名义,列支招待费、礼品及高档烟酒等,直接挪用拨入专款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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