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教育经费支出的审计
录入时间:2008-06-16
【中华财税网2008/6/16信息】 根据省审计厅赣行发(2006)2号和赣州审计局赣审发(2006)24号文件精神。我市审计局对瑞金市教育局2005年度基础教育经费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着重审计了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教育政策落实,教育收费及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过程中发现主要问题有:
1、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2、事业费挤占专项应付款;(如预算外收取的电教器材运输费和管理费、择校费、学杂费等未缴财政专户储存)。
3、有些学校将作业本等专项应付款冲转事业费结余。
4、滥发补贴;(比如教研组组长津贴、值周津贴等)。
5、擅自组织公费旅游。未依法履行代征、代扣、代缴义务。应缴未缴地方性资金。
6、购置课桌、办公桌均未纳入政府采购。
7、财务处理不规范,有些学校少记明细账支出和其他收入,有的则未设置银行存款科目,现金和银行存款混同核算,发生无原始凭证记账,账证不符、账表不符等问题。
8、教育负债沉重。主要有:欠发老师工资(2002年底前财政未统发工资形成的),校建欠款(主要是“双基”验收以前形成的)。
针对上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1、客观地反映教育收支的真实性,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结果表明,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增强财政纪律观念,加强纳税意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
3、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节约教育成本,避免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对滥发钱物、公费旅游加大查处力度。
4、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教育基础设备,迫切解决学校教室、寝室紧张与生源过剩而造成严重超负荷的问题,积极筹措资金减轻校建负债压力,确保学校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5、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促进财务核算真实、合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