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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审计的技术与方法:挪用建设资金审计的技术与方法——挪用建设资金概述

录入时间:2003-07-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1/2003信息】 第十六章 挪用建设资金审计的技术与方法   第一节 挪用建设资金概述   一、挪用建设资金的含义   建设资金是指建设单位为了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而筹集的资金,包括国家财 政性资金、国债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国外金融机构贷款等。   根据国家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 用途。   挪用建设资金是指建设单位为了给单价或个人谋取私利,违反国家建设资金管理 规定、将建设资金用于与建设项目无关的用途。   二、挪用建设资金的形式   挪用建设资金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挪用建设资金建设楼堂馆所、职工住宅。   2.挪用建设资金搞房地产开发。   3.挪用建设资金用于对外投资。   4.挪用建设资金注册新公司,创办经济实体。   5.将建设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6.建设单位同时承建两个建设项目,将甲项目资金挪用于乙项目。   7.将建设资金用于放贷,赚取利息。   8.将建设资金借给上级、下级或其它关系单位无偿使用。   9.将建设资金用于集资或赞助。   10.将建设资金用于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它支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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