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忽视银行日记账的记账程序
录入时间:2002-01-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1/28/2002信息】 新颁布的《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
计报告;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其目的是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充分发挥会计反映
和监督的职能。
通过对某系统审计发现,登记银行日记账的记账依据不符合规定,记账程序与
《会计法》规定相悖。该系统银行日记账的记账程序是:(1)由出纳依据原始凭证
(进帐单、支票根等)登记银行日记账。(2)出纳将登记后的原始凭证交会计再填制
记账凭证。(3)出纳负责银行日记账的核算,银行日记账若出现记账等错误,出纳不
做凭证直接在银行日记账上做账务调整。
这种记账程序易使单位银行存款账脱离会计监督,失掉了出纳、会计相互制约的
职能。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上出现薄弱环节,为违规违纪提供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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