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财政部《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四)》(财会
[2004]3号,以下简称“解答四”)规定:“无形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后,当
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消失或部分消失,而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
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的,企业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
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两者中较低者,与价值恢复前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
值准备’科目。”
基本案例
A公司自行开发一项专利。A公司于1999年1月3日正式依法申请注册,同
时支付律师费和注册费15万元。该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2000年12
月31日,由于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因素发生不利变化,致使其发生减值,A公
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为6万元。2002年12月31日,A公司发现导致该无形资
产2000年发生减值损失的不利因素已全部消失,且估计此时其可收回金额为
3.5万元。2003年末,该无形资产摊销完毕。A公司作如下账务处理:
①1999年1月3日注册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②1999年度应摊销无形资产:150000÷5=30000(元)
借:管理费用 30000
贷:无形资产 30000
③2000年度摊销无形资产分录同②。
④2000年末应计提减值准备:150000-30000×2-60000
=30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0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0000
⑤2001年度应摊销无形资产:(150000-30000×2-
30000)÷3=20000(元)
借:管理费用 20000
贷:无形资产 20000
⑥2002年度摊销无形资产同⑤。
⑦2002年末,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5万元
(150000-30000×2-20000×2),其可收回金额为3.5万元,
两者中较低者为3.5万元,价值恢复前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万元
(150000-30000×2-30000-20000×2),差额为1.5
万元(35000-20000)。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000
⑧2003年末,该无形资产应当摊销完毕。“无形资产”科目余额为5万元,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为1.5万元(30000-15000),本年度
应摊销3.5万元(50000-15000)。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000
管理费用 35000
贷:无形资产 50000
问题探讨
从表面上看,A公司所作的账务处理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仔细分析后发现,A公
司2003年度摊销无形资产的金额为3.5万元,超过了平均摊销的3万元,容易
让人理解为2002年过多地转回了减值准备。由此,本例对解答四的理解存在错误。
因为解答四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会计处理是同时进行解答的,
所以对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会计处理应当联系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相关规定
来理解。解答四规定:“企业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应按不考虑减值因
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考虑减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之间的差额。
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与
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两者中较低者,与价值恢复前的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
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注:当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发生转回时,应先补提因计提减值准备而少提的折旧,然后用不考
虑减值因素而正常提取折旧后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确定转回
金额。)
“我们不难发现,解答四规定的“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
面净值”是指“假设未发生减值而正常提取折旧后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因此,解
答四规定的“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也应当是“假设
未发生减值而正常摊销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而不是“直接剔除减值准备后的无
形资产账面价值”。
综上所述,按照解答四的规定,本例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①、②、③、④、⑤、⑥账务处理同上。
⑦2002年末,假设未发生减值因素而正常摊销的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应为3万元(150000-30000×4),其可收回金额为3.5万
元,两者中较低者为3万元,价值恢复前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万元
(150000-30000×2-30000-20000×2),差额为1万元
(30000-20000)。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000
⑧2003年末,该无形资产应当摊销完毕。“无形资产”科目余额为5万元。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为2万元(30000-10000),本年度应摊
销3万元(50000-20000)。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0000
管理费用 30000
贷:无形资产 50000
改进建议
在本例中,2002年末导致该无形资产2000年发生减值损失的不利因素已
全部消失,但按照解答四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时仍然必须保留部分减值准备,容易让
人误解为减值因素尚未全部消失。因此笔者建议,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时,可比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对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余额进行调整。下面分两种情形进行
讨论。
情形一:假设本例中该企业2002年末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3.5万元,
A公司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①、②、③、④、⑤、⑥账务处理同上。
⑦2002年末,假设未发生减值因素而正常摊销的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应为3万元(15-3×4),其可收回金额为3.5万元,因此可判断该
无形资产2000年发生减值损失的不利因素已全部消失,应将先前提取的减值准备
3万元全部冲回。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0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0000
⑧2002年末,因计提减值准备而累计少摊销无形资产2万元[(30000
-20000)×2],因此应当补摊销2万元。
借:管理费用 20000
贷:无形资产 20000
⑨2003年末,“无形资产”科目余额为3万元(50000-2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为0(30000-30000),本年度应摊销3
万元(30000-0)。
借:管理费用 30000
贷:无形资产 30000
情形二:假设本例中2002年末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5万元,A公
司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①、②、③、④、⑤、⑥账务处理同上。
⑦2002年末,如果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5万元,那么2002年
末应保留减值准备0.5万元(30000-25000),应冲回减值准备2.5
万元(30000-5000)。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5000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5000
⑧2002年末补摊销无形资产
借:管理费用 20000
贷:无形资产 20000
⑨2003年末,“无形资产”科目余额为3万元(50000-2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为0.5万元(30000-25000),本年度
应摊销2.5万元(30000-5000)。
借:管理费用 25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000
贷:无形资产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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