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给关联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5-08-25
非正常商品销售及其他销售
非正常商品销售及其他销售,是指除正常商品销售以外的商品销售、转移应收债
权、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这里的“除正常商品销售以外的商
品销售”,主要是指偶然的、非经常性发生的,并且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比重较
大的(如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重要性标准的),以及不属于企业经营
业务范围内所实现的商品销售收入等。
(一)非正常商品销售
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非正常商品销售的,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交易价格是公
允的,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前提下,应按出售商品的账面价值确认为收入,实际交
易价格超过出售商品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二)转移应收债权
上市公司将其应收债权转移给关联方,应按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应收债权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例4:M公司应收其他单位账款的账面余额为100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
700万元,2005年3月27日,M公司的子公司D公司以1000万元购入M
公司的应收债权,款项已经支付。
在这项关联交易中,M公司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而M公司的子公
司D公司却愿意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1000万元购买该债权。按照企业会计制度
规定,上市公司将应收债权转移给其关联方的,应按实际转移价格超过应收债权账面
价值的差额,作为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捐赠,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按照
这一原则,M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0000
坏账准备 700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00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7000000
(三)出售其他资产
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应将实际交易价格超
过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上市公司同时出售资
产、转移负债的,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出售相关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部分,计入资本
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例5:2005年6月25日,M公司将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给关联方
E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780万元,已提折旧620万元,已计提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65万元,出售价格350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余额50万元,未计提减
值准备,出售价格45万元。款项已经收到,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由于M公司与E公司是关联方,固定资产实际销售价格超过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差
额,应计入资本公积;无形资产的实际销售价格未超过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与一
般会计处理相同,计入营业外支出。M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出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950000
累计折旧 620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50000
贷:固定资产 7800000
借:银行存款 35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50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2550000
贷: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2550000
(2)出售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 450000
营业外支出 50000
贷:无形资产 500000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项资产在出售前,应按相关企业会计制度和准则的规定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资产出售时,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应一
并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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