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合作建房项目部如何做账

录入时间:2005-07-20

  问:我公司于2002年12月,以152万元/亩的价格取得58.6亩土地 使用权,支付地价款8907.2万元。公司本身并无资金购买该地使用权,而是于 2002年12月取得银行借款1000万元,其余资金全部由总公司代为支付。 2003年末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年利率5.31%)计算占用总公司资金使用费 449.5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4495000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4495000   2003年10月,我公司与武汉某房产公司 (以下简称武汉公司)签订合作 开发协议,按协议规定将上宗58.6亩土地分两期开发,第一期我公司以土地 36.486亩作价5909万元出资(161.95万元/亩),武汉公司出资货 币资金4000万元至项目部共管账户,我公司可从中抽取1909万元作为土地费 用,双方实际投资各为4000万元,各占50%的股份。账务处理为:   (1)本部账:   ①收到武汉公司货币资金:   借:银行存款  40000000    贷:其他应付款  40000000   ②付给总公司1909万元:   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19090000    贷:银行存款  19090000   ③拨给项目部土地使用权5909万元,货币资金2091万元:   借:拨付所属资金--项目部  80000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59090000     银行存款  20910000   (2)项目部账:   收到土地使用权5909万元,货币资金2091万元: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59090000   银行存款  20910000    贷:上级拨入资金  80000000   以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请指导。   答:(1)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对无形资产按照土地证上规定的年限摊销,在 实际开发土地时,再将摊余价值结转开发成本。   (2)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支付的总公司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开发后与工 程有关的利息应当计入开发成本。   (3)将项目部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是可以的,除项目部单独编制会计报表外, 对本公司编制会计报表时,还应当将项目部的开发成本及其他损益科目金额合并到本 公司账目,有关科目金额应相互抵消。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