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交易收到的补价怎样记入现金流量表
录入时间:2005-07-06
问:发生非货币性交易事项时,收到补价应记入现金流量表哪个项目?
答:非货币性交易中可能会收到补价,也可能会支付补价。
对于收到补价,其会计处理为(假设不考虑换出固定资产需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
目核算):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货等(换入的非货币性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换入存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换出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货等(换出的非货币性资产)
应交税金(应支付的税金)
银行存款(应支付的费用)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通过会计分录借贷关系分析可以发现,收到的补价对应的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存货等科目,可视同非货币性资产的处置收入,如果换出资产是存货,
在现金流量表中应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如果换出资产是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在现金流量表中应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如果换出资产是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现金流量
表中应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收到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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