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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交易收到的补价怎样记入现金流量表

录入时间:2005-07-06

  问:发生非货币性交易事项时,收到补价应记入现金流量表哪个项目?   答:非货币性交易中可能会收到补价,也可能会支付补价。   对于收到补价,其会计处理为(假设不考虑换出固定资产需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 目核算):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货等(换入的非货币性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换入存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换出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货等(换出的非货币性资产)    应交税金(应支付的税金)    银行存款(应支付的费用)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通过会计分录借贷关系分析可以发现,收到的补价对应的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存货等科目,可视同非货币性资产的处置收入,如果换出资产是存货, 在现金流量表中应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如果换出资产是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在现金流量表中应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如果换出资产是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现金流量 表中应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收到的现金净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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