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吃准改良支出的“身份”--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4-10-26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6/2004信息】 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为了适应新
技术发展的需要,或者为了维护或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往往需要对现有固定资
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固定资产的改建、扩建也可称为固定资产改良,改良支出
一般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超过一年),而且能使固定资产的性能、质量等有较大
的改进。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不能导致
固定资产性能的改变或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
用;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
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得到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得到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但其增计后的金额不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会计处理的关键在于是将其资本化还是费用化。企业在日常核
算中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所确定的原则加以判断。
一般来讲,出现以下情况通常认为后续支出提高了固定资产原定的创利能力,应
当予以资本化:企业通过对厂房进行改建、扩建而使其更加坚固耐用,延长了厂房等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企业通过对设备的改建,提高了其单位时间内产品的产出数量,
提高了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生产能力;企业通过对车床的改良,大大提高了其生产
产品的精确度,实现了企业产品的更新换代;企业通过对生产线的改良,促使其大大
降低了产品的成本,提高了企业产品的价格竞争力。
例:甲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2000年12月,该公司购买了一套不需要安装
的生产设备,成本为600000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
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价的5%。2003年1月1日,由于产品销路好,该设备的生
产能力已难以满足市场需要,该公司决定对该设备进行改良,以提高其生产能力。
200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共发生改良支出300000元,全部以银行存
款支付;经过两个月的改良,该设备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生产能力大大提高,预
计其使用年限将延长2年,即为8年。假定改良后设备的预计净残值率为改良后固定
资产账面价值的5%,折旧方法仍为直线法,改良使生产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
该设备预计能给企业带来的可收回金额为750000元。为简化计算,整个过程不
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按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两年间,即在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发生前,该生产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600000×(1-5%)=570000
元,年折旧额=570000÷6=95000元,各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分
录为:
借:制造费用 95000
贷:累计折旧 95000
2003年1月1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0000-95000×2=
410000元,
借:在建工程 410000
累计折旧 190000
贷:固定资产 600000
发生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2003年2月28日,生产设备改良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如将后续支
出全部资本化,则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10000+300000=710000
元,不超过改良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固定资产预计能给企业带来的可收回金额
750000元,因此,应将后续支出全部予以资本化。
借:固定资产 710000
贷:在建工程 710000
2003年2月28日,改良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为710000元,应计提的折旧额=710000×(1-5%)=674500
元,在200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月应计提的折旧额=
674500÷(12×5+10)=9635.71元。
2003年3月至12月,应计提的折旧额=9635.71×10=
96357.10元。
2004年至2008年期间,应计提的折旧额=9635.71×12=
115628.52元。
借:制造费用 115628.52
贷:累计折旧 115628.52
在具体实务中,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各项后续支出,通常的处理方法如下:
1.对于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无论是日常修理支出,还是大修理支出,应当直
接计入当期费用,不得通过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以前的会计制度曾规定,大修理支出可以采用预提和待摊方
式。采用预提方式的,应当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各期均衡地预计发生的大修理费用,
并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
前平均摊销,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2.对于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3.如果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还是固定资产改良,或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资
产改良结合在一起,企业则应按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其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入固定
资产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
4.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
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该项固定
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余额,应将该余额一次性全部计入当期营
业外支出。
5.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发生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在两次装修期间、剩余租
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6.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单设“经营租入固定资产
改良”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
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另外,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税法也作出了相应规定。《企业所得税税
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
理支出可在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
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
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其中,税法所谓的改良支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
产修理支出: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
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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