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应收账款融资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4-09-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3/2004信息】 一、应收账款融资的种类
利用应收账款融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应收账款抵押借款,即企业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签订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信贷限额条件下,
采取随用随支的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借款。二是应收账款保理,即企业将应
收账款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又称保理商),获得相应的融资款,由保理商负责应
收账款的管理、催收等业务。
二、应收账款抵押借款的会计处理
应收账款抵押借款,在会计处理上为一项借款业务。当企业获得借款时,按实际
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
按银行贷款本金,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当企业收到客户偿还的款项时,借记“现
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向银行偿还借款本息时,冲销
负债及记录每笔利息的支付情况。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与应收账款相关的风险和报酬
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企业应合理计提已抵押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同时企业应
设置备查簿,详细记录已抵押的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抵押期限及还款情况。
三、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的会计处理
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在会计处理上应作为一项销售业务,确认损益。按实际
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银行预留的备抵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
让及退回的款项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坏账准备”
科目,按支付的相关手续费和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账款的账面
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收账款融资损失”科目或贷
记“营业外收入--应收账款融资收益”科目。企业实际发生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及退
回的金额,分别借记“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等科目,按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及退回的金额,贷记“其
他应收款”科目。对应向保理商收回或补付的销售折让及退回预留款,通过“其他应
收款”、“银行存款”科目核算。
四、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的会计处理
对于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由于保理商对无法偿还的应收账款具有追索权,在
实务中,根据其业务性质不同按不同的会计方法处理:一是按销售业务处理;二是按
借款业务处理。当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满足以下3个条件时:①出让方企业放弃对
应收账款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控制;②按有追索权之条款,出让方企业的义务能合理估
计;③保理商不能要求出让方企业再买回应收账款。这才确认为一项销售业务,其会
计处理与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企业承担的坏账损失计入管理
费用。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如果不满足以上3个条件时,则表明应收账款的所有
权并未实质上脱离企业,不是应收账款的出售,应按借款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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