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收入、费用和利润):收入的核算--让渡资产使用权
录入时间:2004-08-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5/2004信息】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
小企业因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使用费等收入应于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应按小企业与其资产使用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
时间和方法确定。
例5:A企业向B企业转让某项软件的使用权,一次性收费40000元,不提
供后续服务。该项交易实质上是出售软件,应视同销售进行处理:
借:银行存款 4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
例6:A企业向B企业转让某项专利权的使用权,转让期为5年,每年收取使用
费60000元。A企业每年应确认收入60000元。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6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000
例7:A企业向B企业转让其商品的商标使用权,合同规定B企业每年年末按年
销售收入的10%支付A企业使用费,使用期10年。假定第一年B企业销售收入
1000000元,第二年销售收入1500000元,这两年的使用费按期支付。
则A企业应按下列方法确认收入:
第一年年末应确认使用费收入=1000000×10%=1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
第二年年末应确认使用费收入=1500000×10%=150000(元)
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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