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投资):短期投资--短期投资
录入时间:2004-07-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7/30/2004信息】 第二节 短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成本,是指取得短期投资时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
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下列实际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股利和利息不构成初始投资成本:
1.短期股票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短期
股票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是指购入短期投资
时支付的价款中所垫付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不包括股票股
利。例如,A公司于1997年5月10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10股派1元现金
股利(不含税),5月10日在册的股东均可享有该项现金股利,并定于5月25~
30日发放现金股利。B小企业于1997年5月1日购入A公司股票10000股,
每股市价5元。B小企业于1997年5月15日以每股6元的价格全部出售给C小
企业。假设C小企业为此项投资交纳的税费为300元,则C小企业购入该项短期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59300元(6×10000+300-10000÷10×
1),实际支付的价款中所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为1000元
(10000÷10×1)。购入短期股票支付的价款中所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
现金股利作为应收股息处理。
2.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
例如,A小企业1998年2月1日,以217300元的价格购入1997年1月
1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其债券利息按年收取,到期收回本金,债券年利率8%,该
债券票面价值为20000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000元。A小企业购入该债券
不准备长期持有。则A小企业购入的该项短期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02300元
(217300+1000-200000×8%);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
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为16000元(200000×8%);实际支付的
价款中包含的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为1333.33元(16000÷12)。购入
短期债券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作为应收股息处理;
购入作为短期投资的债券,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的尚未到期的债券的利息包括
在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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