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投资):短期投资--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录入时间:2004-07-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7/30/2004信息】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按以下规定处理:
1.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取得时已计入应收项目现金
股利或利息外,以实际收到时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账面价值。
2.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以实际收到时冲减已记录的应收股息或应收股息,不
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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