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业:向回扣说不
录入时间:2004-04-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2/2004信息】 4月13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召开会长
办公会,会议对陕西省19家会计师事务所共同抵制向中国工商银行陕西分行支付中介
费的做法表示支持。
目前,在包括会计师行业在内的中介行业,回扣是个公开的秘密。一些会计师事
务所为了揽业务,有时会拿出一定比例的回扣返还对方。这些回扣名目繁多、形式各
样,如钱物、消费、中介费、信息费、场地使用租金等。
3月31日,曾经与中国工商银行陕西分行发生中介业务关系的19家会计师事务所
终于鼓足勇气,签署了一项坚决抵制会计师行业内回扣的联合声明,打响了反回扣的
第一枪。而此次抵制回扣的联合声明主要是解除此前他们与中国工商银行陕西分行营
业部及各有关支行签订的《中介业务合作协议书》。
“用的是我们的报告,却还要向我们收钱,太不合理了。”据报道,这份中介业
务合作协议(财务审计类)上写着这样的条款:“为解决甲方对乙方执业的业务联系、
协调、审查及质量跟踪等费用以及甲方参与完成业务项目的业务协作报酬,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的基础上,乙方同意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及市场准则,按所收取
业务费用的30%以转账的形式按季(每季末前)支付甲方各业务合作支行业务协作费,
甲方各合作支行统一纳入大账管理。”而协议中所谓的中介费,就是回扣的形式之一。
同日,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向全行业公布了《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制止
不正当竞争行为自律公约》。自此,陕西省的注册会计师正式向业内支付回扣的不正
当竞争手段说“不”。
据了解,这份自律公约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揽业务时,不得私下与客户签订业
务收入返还协议,不得向有关部门支付回扣性质的各种名目的钱物或消费,不得向有
关部门变相支付如中介费、信息费、场地使用租金等回扣性质的钱物或消费。公约还
指出,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违反约定,将会受到谈话提醒、业务通报、限期整改、公开
谴责、收缴违约所得等处罚;违约行为涉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的,
违约者将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违约行为及被处理情况由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记入
其行业诚信档案。
4月5日,陕西74家会计师事务所所长聚集在一起,郑重地在自律公约上签下了自
己的姓名。在陕西省注协的组织下,反回扣同盟正日渐扩大和紧密。
自律公约推出的目的何在?注会业这一在普通老百姓眼中的白领行业究竟发生了
怎样的危机?
北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说:“如今,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整个注会行
业陷入了一个怪圈:别人给回扣,你不给,或者给的没有别人多,谁会把业务给你做?
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有些人只能‘无奈’地接受了回扣这个事实,进而抛弃了
诚信。与此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互相压价竞争也是不争的事实。给了回扣,再被压价,
保本都成问题,加上诚信缺失,难免偷工减料,不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不获取必要
的审计证据,自然难以保证审计质量。这就会不可避免地引发会计信息失真,使市场
经济秩序受到干扰和冲击。我想,这也许就是陕西省注协出台自律公约的初衷和目的。”
“我们痛恨行业里的回扣现象,如果任回扣风愈演愈烈,那么等待我们的是整个
行业的混乱和死亡。”有关业内人士认为,就是因为一些同行的支付回扣、压价竞争
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整个行业的形象急剧下滑,再加上没有对共同利益的深刻认
识,不良竞争恶性循环,如此饮鸩止渴,受损的何止一家事务所?而作为经济警察的
注册会计师如此追逐利益,何谈客观、公正、公平?又如何保持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但是在一个回扣充斥的行业,这位业内人士也表现出一些担忧:“希望这个同盟
最终取得的不仅仅是局部的胜利,而能够最终撼动这一行业的潜规则。”
中注协有关人士认为,推出行业自律公约的意义无可厚非,可以说是试图改变注
册会计师执业环境的第一步。但是针对目前现状,建立完善的制度更需要被人们关注。
对于一小批永远以利益诱因为主导的事务所,必须有强制性的、权威性的处罚机制和
监督机制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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