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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坏账损失如何进行财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4-04-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9/2004信息】 坏账损失是指企业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 收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 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3年以上的应收 款项。 上述情况,一经被确认为坏账损失,企业可以来用直接转销法或备抵法计入当期 费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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