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折旧的计算
录入时间:2004-02-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2/03/2004信息】 《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
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
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同时《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29条规定,
企业应对已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原计算的折旧率和折旧额进行重新计算,确定新的
折旧率和折旧额,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操作呢?笔者就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折旧的
计提谈一些具体的做法。
一、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折旧的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的那部分价值。而这
部分价值(即应计折旧额)应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果对固定
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累计金额。
在会计实务中,某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初期,一般只按固定资产的原价减预计净
残值来计算应计折旧额,同时按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计算出该固定资产的年折旧
率、年应计折旧额。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可能,
使该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变动,出现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
为真实核算固定资产的期末价值,应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后,如果还按原来的折旧额计提折旧,那么,折旧总额、预计净残值和减值准备三项
之和一定会高于固定资产的原值。因此,按规定,我们就应对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固定
资产按其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进行重新计算新的折旧率和折旧额。
例如:某塑料厂,于2xx2年12月11日购入一台注塑机,价税合计200万元(暂不考
虑安装成本),该注塑机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净残值5%,使用年限10年,该塑料厂经
批准于2xx2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企业制度》,2xx2年12月25日,企业对该注塑机
进行检查时判断已发生减值50万元,该塑料厂按规定当年计提减值准备50万元。
假设:该注塑机一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和使用年限没有变更,按
年计提折旧,整个过程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根据上述资料,折旧的计提过程如下:
1、计算出2xxl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该注塑机应计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2,000,000-(2,000,000×5%)
=1,900,000(元)
该注塑机年应计折旧额=应计折旧额\使用年限=1,900,000\10
=190,000(元)
该注塑机年折旧率=年折旧额\原值×100%=190,000\2,000,000×100%
=9.5%
2002年计提的折旧额为190,000元。
通过上述计算可以看出,至2xx2年12月11日,该注塑机已提折旧额380,000元,
帐面价值为1,620,000元。
2、根据以上资料,2xx3年1月起,我们就应对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这台注塑机重新
计算应计折旧额和年折旧额:
计提减值准备后该注塑机应计折旧额=原价-已提折旧-已提减值准备-预计净
残值
=账面价值-已提减值准备-预计净残值=1,620,000-500,000-100,000
=1,020,000(元)
计提减值准备后该注塑机年折旧领=计提减值准备后该注塑机应计折旧额\尚可
使用年限=1,020,000\8
=127,500(元)
假设2xx4年没有发生减值,年计提的折旧额为127,500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固定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后折旧的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30条规定,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
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
前期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应当转回,但转回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接上例,2xx4年12月25日,该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时发现,由于市场的原因,
现该台注塑机可收回金额为1,465,000元。表明该注塑机价值已得以恢复,这时,
就必须按规定重新确定该注塑机的应计折旧额及年折旧额。
2xx4年12月该注塑机的账面价值=原值-已提折旧-已提出减值准备
=2000,000-(380,000+127500×2)-500,000
=2,000,000-635,000-500,000
=865,000(元)
恢复的价值=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
=1,465,000-865,000
=600,000(元)
由于恢复的价值超过原计提的减值准备,按规定,只能按原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
也就是说,只能转回50万元。那么,重新计算该塑机的应计折旧额和年折旧额如下:
已提减值准备恢复后该注塑机的应计折旧额=2xx4年12月该注塑机的账面价值+
转回减值准备-预计净残值
=865,000+500,000-100,000
=1,265,000(元)
已提减值准备恢复后该注塑机的年折旧额=已提减值准备恢复后该注塑机的应计
折旧额\尚可使用年限
=1,265,000\6≈210,833.33(元) (Ah 2003 12 026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