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参考答案
录入时间:2003-10-30
【中华财税网北京10/30/2003信息】 一、单项选择题
1.A 2.B 3.B 4.A 5.D 6.D 7.D 8.B 9.B 10.D 11.
B 12.B 13.A 14.C 15.D 16.B 17.A 18.D
二、多项选择题
1.A、C、D 2.A、B、C 3.B、C、D 4.B、C、D 5.A、B 6.A、B
7.A、B、C、D 8.A、B、C 9.B、C、D 10.A、B、C 11.A、C 12.A、B、
C、D 13.A、B、C、D 14.B、C、D 15.C、D 16.A、C、D 17.B、C、D 18
.A、B、C、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8.× 9.√ 10.× 11
.√ 12.× 13.√14.× 15.× 16.×
四、综合题
1.(1)A公司提出申请续展注册的时间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法》规定,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
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续展期。每次续展注册
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次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A公司中请续展注册的时间未
超过6个月,因此符合法律规定。但续展注册有效期截至2012年1月6日。
(2)双方约定的使用许可有效期不符合规定。《商标法》规定,使用许可的商标在
法律保护的期限内,又使用许可有效期不得超过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本题A公司注册
商标的有效期截至2012年1月6日,而约定的许可使用有效期截至2013年8月1日,超过
了商标的有效期。商标使用许可应按《商标法》规定,报商标局备案。本题只送当地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不符合规定。
(3)B公司在酒类商品上使用A公司的注册商标违反法律规定。《商标法》规定,被
许可人有生产使用许可的商品的资格;使用许可的商品应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
品范围之内。B公司生产酒类商品超出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B公司在其生
产的商品上使用A公司的名称和A公司的商品产地违反法律规定。《商标法》规定,经
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
品产地。
(4)外国C公司的驰名商标不受保护。《商标法》规定,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
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自注
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审定委员会予以撤
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本题A公司注册商标虽与C公司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
似,但自注册之日起已超过5年,且非恶意注册,所以C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2.(1)定金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
的额的20%。本题定金为80万元,未达到合同标的额的20%。财政局作保证人不符合
法律规定。《担保法》规定,除经团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
进行转贷担保之外,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故保证无效。如果债权人追究保征责任,
则财政局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原因见教材
第238页)。
(2)A公司向B公司开出的支票符合法律规定。《票据法》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
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A公司向B公司开的支票属于空头支票。其法律
责任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存款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
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
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应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见教材第375~376页)。
(3)B公司于收到支票后的第12天向银行提示付款不符合规定。《票据法》规定,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付款人可以不予
付款,但是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待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4)B公司不应向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合同已解除(详细理
由见教材第235页)。
3.(1)公司增发新股的方案不能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因为不符合增发
新股的条件,具体包括:预计筹集资金超过了上年度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公司的资产
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
(2)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年
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尽
管可以不提取公积金,但也应提取公益金。人事调整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独立董事
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才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新独立董事的
人选也不符合规定。根据证监会的规定,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董事报酬调整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公司
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由股东大会
以普通决议通过。
(3)公司股东只有986人,公司已不具备上市条件,应当暂停交易。
(4)开放式基金持有公司的股票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未达到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1)张三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
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财务总监兼监事会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2)李四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符合法律规定。《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
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
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李四符合以上条件。
(3)对A某和B某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
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A某,应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是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他人利益的,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
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对丙会计师事务所和其注册会计师C某和D某,依据有关法
律规定,属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会计师
事务所处以罚金,对C某与D某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吊销资格证书。
(4)李四和E某属于内幕交易,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详见《证券法》
的规定)。 (ae20031005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