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代销货物的财税处理(上)
录入时间:2003-10-10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0/2003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或销售代销货物的行为,应
视同销售货物。在这两种情况下,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代销通常有两种方式--视同买断
方式、收取手续费方式。
在视同买断方式下,企业受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
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收到受托单位的代销清单,按代销清
单上注明的已销商品货款的实现情况,按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款项”、“应收票
据”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销项
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受托单位销售的委托代销商品收入的确认及账务处理,与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收
人的确认和账务处理相同。
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
“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收到受托单位的代销清单时,按代
销清单上注明的已销商品货款的实际情况,按应收的款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
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
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应收款项”等科目。
受托单位销售的委托代销商品,按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
付委托单位的代销款项,贷记“应付账款”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
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应收取的手续费,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银行存款”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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