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运费补贴的财税处理
录入时间:2003-10-09
【中华财税网北京10/09/2003信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
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81号]规定:根据各地在企业所得税执行过程
中反映的情况,现将企业补贴收入等几个具体问题的执行口径统一明确如下:
(1)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
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
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3)企业的一切工资性支出,包括企业列入管理费的各项补助等,在确定计税工
资和挂钩工资时,应全部计入工资总额。
(4)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若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的,应先用于弥补亏损,
弥补亏损后有盈余的,应依照对联营企业补税的有关规定,按投资方企业法定税率
与联营企业适用税率的差额计算补税。
(5)纳税人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企业按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在企业住房周转金中开
支。企业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周转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主管税务局审核后
可在税前列支。
(7)凡设在经济特区等各类经济区域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适用15%或24%税率征税的,其中方投资者的分回利润,按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规定
补税。
(8)对企业购买财政部发行的公债之利息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计委发行
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应照章纳税。
(9)私营企业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上缴的工商管理费,允许在税前扣除。
[案例118]
[案情说明] 君洋财务服务中心2002年6月8日,受托对三丸(石家庄)诚信商场有
限公司(一般纳税人)进行财税复审时发现,三丸(石家庄)诚信商场有限公司将从购货
方收取的运费补贴12.9万元作营业外收入,并向地税部门缴纳了营业税。三丸(石家
庄)诚信商场有限公司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29000
贷:营业外收入 129000
借:营业外支出 387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870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870
贷:银行存款 3870
[要求解答] 三丸(石家庄)诚信商场有限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
[业务解说] 君洋财务服务中心首席注册会计师周华洋要求三丸(石家庄)诚信商
场有限公司对从购货方收取的运费补贴12.9万元做出补征增值税的时候,三丸(石家
庄)诚信商场有限公司财务科长不理解,君洋财务服务中心首席注册会计师周华洋按
照有关法规作进一步的详细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
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增值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
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法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
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
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收费,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
额。因此,销货方销售货物并负责运送所取得的运费补贴属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
缴纳增值税。
三丸(石家庄)诚信商场有限公司补税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180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60
129000×17%-129000×3%=18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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