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多少增值税和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3-02-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2/12/2003信息】 问:一企业下设一建材市场从事建材销售
并兼营装修施工。对外销售建材150万元(含税价),销售建材购入原价130万,取得增
值税专用发票。装修工程营业收入100万元,其中装卸材料60万(不含税价)。
要求:计算该企业集团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解:应纳增值税=150/1.17×17%-130×17%+60×17%=9.89万元
营业税=100×3%=3万元(注意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包括材料价款的)
如装卸材料60万含增值税呢?怎么算?
答:解答如下:
1.若装饰材料60万不含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150/1.17×17%-(130×17%-60×17%)=9.89万元
即装饰材料60万用于非应税(增值税)项目,所含进项税额应转出,从当期进项税额
中抵减。
2.若装饰材料60万含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150/1.17×17%-[130×17%-60/(1+17%)×17%]
而营业税还是按100万元计算。 (b2003012200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