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未入固定资产怎样处理
录入时间:2003-01-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5/2003信息】 我在一家工业性质的公司担任会计。在整
理账务时,发现公司2001年一项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结转至固定资产,
该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是100万元,2001年应提的折旧是20万元。本公司的所
得税税率为33%,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
请问这笔业务的会计性质是什么?其正确的会计分录应该怎样做?
答:您公司发生的这笔业务,属于财务制度中规定的重大会计差错。其正确的会
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1000000
贷:在建工程 100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0
贷:累计折旧 200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6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6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4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4000
借:盈余公积 201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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