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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企业会计制度讲解(上):所有者权益(一)

录入时间:2003-01-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3/2003信息】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本章共五条(第七十九条到第八十三条),对有关所有者权益的内容及其会计处 理进行了规定。 第七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 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 润等。 [释义]这一条对所有者权益进行了定义。 所有者权益和负债都是对企业的要求权,在资产负债表上都反映在右方。负债和 所有者权益的合计总额等于资产总额。但是,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又存在着明显的 区别,主要区别有: (一)对象不同。负债是对债权人负担的经济责任;所有者权益是对投资人负担 的经济责任。 (二)性质不同。负债是在经营或其他事项中发生的债务,是债权对其债务的权 利;所有者对投入的资本及其投入资本的运用所产生的盈余(或亏损)的权利。 (三)偿还期限不同。负债必须于一定时期(特定日期或确定的)偿还;所有者 权益一般只有在企业解散清算时(除按法律程序减资外),其破产财产在偿付了破产 费用、债权人的债务等以后,如有剩余财产,才可能还给投资者,在企业持续经营的 情况下,一般不能收回投资。 (四)享受的权利不同。债权人只享有收回债务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权参与 企业收益分配;所有者权益在某些情况下,除了可以获得利益外,还可参与经营管理。 从会计核算角度看,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利润 的会计核算中一般并无区别,但在所有者权益的核算上却差别很大,尤其是公司制企 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有者权益的核算,由于涉及到每个股东、债权人以及其他利 益相关人的利益,往往在法律上规定得比较详细,如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制企业的股票 发行、转让、利润的分配、减资等均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第八十条 企业的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 的资本。 (一)一般企业实收资本应按以下规定核算: 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 为实收资本入账。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其在该企业注册资本中 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 账。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 面价值入账。 3.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 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约定的汇率折合,因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差额,作为资本公 积处理。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投资 的,对已归还的投资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实收资本的减项单独反映。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的会计核算: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应当在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的范围内发行 股票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应按其面值作为股本,超过面值发行取得的收入;其超 过面值的部分,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按确定的人民币股票面值和核 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计算的金额,作为股本入账,按收到股款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 币金额与按人民币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释义]本条对企业投入资本的核算进行了规定。 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实收资本的核算也不尽相同。   □国有独资公司的投入资本 有些西方国家把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均排除在公司之处,视为无限责任的企业组 织形式。西方国家的独资企业一般是个人独资,具有规模小、资金少且企业所有者个 人财产不易划分的特点,负无限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我国公司法也将股 东人数必须在二人以上作为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但同时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 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法公布前已设 立的国有企业,符合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可以依照公司法改建为国 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会计核算时,单独把国有独资公司作为一种类型,是因为这类企业组建时,所 有者投入的资金,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账,而其他类型的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金不 一定全部作为实收资本。投资者为单一所有者,也不会在追加投资时,为维持一定的 投资比例而产生资本公积。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入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 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公司与独资 企业主要的区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必须是两人以上,而独资企业是单一的投 资者;对企业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我国公司法将国家授权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 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划入有限责任公司范围。由于单一投资者与 多个投资者设立的企业,在会计核算上有区别,所以在论述所有者权益的核算问题时, 我们把有限责任公司限定为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而将国有独资企业单 设一类。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入资本在核算时,应对所有者投入资本区别情况处理: 初建有限责任公司时,各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或公司章程投入企业的资本,应 记入“实收资本”,企业的实收资本应等于企业的注册资本。在企业增资扩股时,如 有新投资者介入,新介入的投资者缴纳的出资额大于其按约定比例计算的其在注册资 本中所占的份额部分,不记入“实收资本”,而作为资本溢价,记入“资本公积”。   □股份有限公司的投入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 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投入资本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设置“股本”科目。股份公司与其他 比较,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将企业的全部股份划分为等额股份,并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 来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是很重要的指标。股票 的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为股本,股本应等于企业的注册资本,所以股本也是很重要 的指标。为了直观地反映这一指标,在会计核算上股份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此 科目核算股东投入企业的股本,企业应将核定的股本总额、股份总数、每股面值,在 股本账户中作备查记录。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与股本总额往往不 一致,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大于股本总额的,称为溢价发行;小于股本总额的, 称为折价发行;等于股本总额的,称为面值发行。我国不允许企业折价发行股票。在 采用溢价发行股票的情况下,企业应将相当于股票面值的部分记入“股本”,其余部 分在扣除发行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后记入“资本公积”。 [例1] A公司发行了每股票面金额为10元的普通股20万股,股东以现金购 买,股款已缴足。当股票以面值发行时,公司应于实际收到认股款时,按发行的股票 的面值作为股本,收取的认股款应增记相应的货币资产。则有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2000000 贷:股本 2000000 当股票溢价发行时,如果20万股普通股以每股12元出售,则有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2400000 贷:股本 2000000 资本公积 400000 [例2] 南方股份有限公司核定股本为普通股本1000万元,分成100万股, 每股面值10元。按照协议,其发起人之一中国南方电器厂以原有的厂房、机器设备、 材料物资和土地使用权认购20%的股本。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分别为:固定资 产原价为250万元,累计折旧80万元,原材料价值为20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 30万元。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已办妥。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实物或无形资产作 价出资时,在依法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后,按出资财产折合的股票面值作为股本, 出资财产作价高于折合股股票面值部分,记入资本公积。增加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以评 估价或协议价值入账。因此该公司作如下会计分录: (1)借:固定资产 2500000 贷:累计折旧 800000 股本 1545500 资本公积 154500 (2)借:原材料 200000 贷:股本 181800 资本公积 18200 (3)借:无形资产 300000 贷:股本 272700 资本公积 27300 说明:由资料可得,认购的股票面值应为1000×20%=200万,上述分 录中确认各项资产对应的股本和资本公积时,按各项资产的评估价值的比例计算,如: 固定资产对应的股本为 (250-80)/(250-80+20+30)×200=154.55万 元 对应的资本公积为:(250-80)/(250-80+20+30)× [(200-80+30+20)-200]=15.45万元 [例3] 某公司被允许在境内发行外资股,股票面值为8元人民币,共发行10 0万股,收到股款当日的汇率为1美元=8.50元人民币,该公司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8500000 贷:股本 8000000 资本公积 500000 第八十一条 企业资本(或股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一)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在实际取得投资者的出资时, 登记入账。 (二)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投资时登记入账。 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在实际购入本企业股票时,登记入账。 企业应当将因减资而注销股份、发还股款,以及因减资需更新股票的变动情况, 在股本账户的明细账及有关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投资者按规定转让其出资的,企业应当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半时,将出让方 所转让的出资额,在资本(或股本)账户的有关明细账户及各备查登记簿中转为受让 方。 [释义]对企业资本的增减进行了规定。 (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时会因生产需要而增加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主 要以发行新股、将可转换债券按规定转换成公司的股本,发放股票股利,将可转换优 先股转换成普通股等方式增加资本。除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则主要以投资者以现 金、实物等形式新增资本为方式。 (二)在我国,企业一般不得减少其资本。按《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特殊情 况下经过批准也可以减少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减少其资本,经有关机构批准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但购回 股票应在10日内注销。 我国规定用成本法对购回股票进行处理。股份有限公司试图通过注销其发行的股 票减少公司股本,经批准收购本公司的股票时,按购回股票所付的金额作为已购回股 本单独入账,待将购回股票正式注销后,按注销股本的面值减少该种股本,已购回股 本金额超过面值的部分,应依次减少超面值缴入股本和留存收益;已购回股本金额低 于面值的部分,应增加超面值缴入股本。同时指出,除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经批准减少其注册资本时,应按批准减少的资本金额借记实收资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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