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税乙征”问题及解决办法
录入时间:2002-07-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7/30/2002信息】 我们在日常的征管工作中发现,“甲税乙
征”(甲征收单位征管范围内的税收被乙征收单位窗口开发票征收了。简称“甲税乙
征”)现象十分严重。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在日常征管过程中时有发生。它造成的弊病
很多:(1)使分税制管理混乱,导致甲地财政收入流入乙地。(2)人为发生矛盾,影响
了税务机关之间的团结。(3)征收单位为了争抢税源,相互降低应税税率,导致大量
税款流失。(4)执法不规范,影响国家机关的执法形象。
之所以产生上述弊端,其原因主要是税务机关内部征管制度不规范。为了堵塞漏
洞,减少国家税收的流失,缓解税务机关内部矛盾,必须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
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制定并使用“票证同步发票”
“票证同步发票”是将发票结算金额、应税税率、应税金额设计在一个票面上,
称为“票证同步发票”。
“票证同步发票”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只准在税务机关窗口使用。不得对业户
发售。使用时按开出的应税项目结算金额、适用税率计算应缴税金。结算金额作为单
位之间的商事结算凭证,缴纳税额作为税务机关记账凭证,并在“票证同步发票”下
边注明应税项目金额、应税税率。项目填写不齐全或税款计算有误的,付款单位拒绝
结算,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注明举报电话。附“票证同步发票”样式。
二、手工发票改为计算机发票
目前手工开票弊病很多,且难以控制,在制定“票证同步发票”的基础上,彻底
废除手工开票,一律使用计算机开票。在计算机上设定固定的应税项目、税率,只要
输入应税项目、结算金额,就可开出一张一次打印并完税的“票证同步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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