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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2001释疑:对外投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录入时间:2001-10-24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4/2001信息】 年度终了,企业应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 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一、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提取条件 企业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全额计提该项长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一)该项投资已暂停交易,并且预计今后也不可能再交易; (二)被投资企业已资不抵债,并且预计今后也无望盈利; (三)被投资单位已经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四)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 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大亏损,并且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 (五)被投资单位从事产业的生产技术或竞争者数量等发生变化,其已失去竞争 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严重恶化,并且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 (六)其他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情形。 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设“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核算。企业的长期投资的预计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首先冲抵该项投资原投资时的公允价值大于投出资 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不足冲抵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按应冲抵的投资时公允价值大于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记“资本公积--投资准备”账户,按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扣 除已冲抵的资本公积后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长期投资损失”账户,校长期 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 如果已确认损失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首先转回原计入损益的减值, 差额部分再恢复原冲抵的资本公积项目。如果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直至处置尚未恢复 的,应将处置收入大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首先恢复原冲抵的资本公积项 目;如处置收入大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恢复原冲抵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后仍有 余额的,再确认为处置收益。处置长期投资时,其已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一并转 入投资收益。 例5-40 P公司年终对其持有的长期投资进行逐项检查,发现被投资企业Q公司 的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扭转的可能性极小。对Q公司所投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0 00元,评估作价680000元。估计该项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只有400000元。 借:资本公积-投资准备 80000 资产减值损失-长期投资损失 200000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800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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