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2001释疑:存货——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
录入时间:2001-10-23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3/2001信息】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存货也是企业取得存
货的方式之一,企业的各种存货均可以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在本节中,将以原材
料为例加以说明。
一、有关概念
在了解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存货之前,一些相关的基本概念需要首先明确,主要
有以下一些:
(一)货币性资产
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
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二)非货币性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三)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
清偿的金额。
(四)非货币性交易
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包括股权换股权,但
不包括企业合并中所涉及的非货币性交易)。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
资产。
在确定涉及补价的交易是否为非货币性交易时,收到补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收到
的补价占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比例等于或低于25%确定;支付补价的企业,应当
按照支付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之和的比例等于或低于25%确
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五)应确认的收益
收到补价的企业所换出资产应确认的收益,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应确认的收益=(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
二、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的计价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存货的计价问题因是否涉及到补价而有所不同。
(一)不涉及补价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原材料,如果不涉及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
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原材料的实际成
本。
(二)涉及补价的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换入原材料的实际
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加上应支付的补价及相关税费,作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原材料核算的企业,上述确定的实际成本即为计划成本。
三、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原材料的账务处理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原材料的账务处理也因是否涉及补价而异。
(一)不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原材料
1.以短期投资换入原材料。按所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按换出
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
记“短期投资”账户,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账
户。
2.以产成品、库存商品换入原材料。按所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
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
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
贷记“库存商品”等账户,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
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账户。
3.以固定资产换入原材料。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
账户,按换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
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账户,按换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余额减
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原材料”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
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账户。因换出固定资产而支付的相关税费,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
4.以无形资产换入原材料。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
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原材料”账户,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
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
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
账户,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账户。
5.以长期投资换入原材料。按所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按换
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
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长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
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账户,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
款”、“应交税金”等账户。
(二)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原材料
1.收到补价的企业所进行的账务处理如下:
(1)以短期投资换入原材料。按所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按
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户,按收到的补价,借记
“银行存款’’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
项税额)”账户,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账户,按应支付的相关
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账户,按应确认的收益,贷记“营业外收
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账户。
(2)以产成品、库存商品换入原材料。按所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
账户,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账户,按收到的补价,
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账户,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等账户,按应支付
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账户,按
应确认的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账户。
(3)以固定资产换入原材料。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
理”账户,按换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换出固定资产
的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账户,按换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收到的补价,借记“银行存
款”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应确认的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
户,贷记“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账户。按“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余额减
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原材料”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
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因换出固定资产而支付的相关税费,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
(4)以无形资产换入原材料。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
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借记
“原材料”账户,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
按收到的补价,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
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账户,
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账户,按应确认的收益,
贷记“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账户。
(5)以长期投资换入原材料。按所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按
换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按收到的补价,借记
“银行存款”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税额)”账户,按长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
账户,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账户,按应确认的
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账户。
2.支付补价的企业所进行的账务处理如下:
(1)以短期投资换入原材料。按所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按
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
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
贷记“短期投资”账户,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
金”等账户。
(2)以产成品、库存商品换入原材料。按所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
账户,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
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
额,贷记“库存商品”等账户,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贷记“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账户。
(3)以固定资产换入原材料。按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
理”账户,按换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换出固定资产
的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账户;按换出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应支付的补价,借记“固定
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余额减去可抵
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原材料”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因换
出固定资产而支付的相关税费,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
(4)以无形资产换入原材料。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
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借记“原材料”账户,按换出资产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
形资产”账户,按应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账
户。
(5)以长期投资换入原材料。按所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按
换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
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长期投资的账面余额,
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账户,按应支付的补价和相关税费,贷记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账户。
(三)同时换入多项资产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
价值与换入全部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进行分配,以
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以存货换入各种资产的非货币性交易的有关问题详见相关章节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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