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2001释疑:应收款项——预付账款与其他应收款
录入时间:2001-10-22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2/2001信息】 一、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由于购进货物、接受劳务而预付给供应方款项所产生的企业短期债权。
如预付商品、材料的采购款,发放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为了反映预付账款的支付
和结算情况,企业应设置“预付账款”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是资产类账户,借方登
记企业向供应方预付的货款,贷方登记企业收到所购货物时结转的预付款项,期末余
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已经预付但尚未结算的款项;如果出现贷方余额,反映企业
所购货物价款大于预付款项的差额,属于负债性质。该账户应按供货单位或个人的名
称设置明细账。
根据历史成本原则的要求,企业的预付账款应在款项预付时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
账。
例3-13 A企业1996年5月6日根据合同规定向B企业预付甲商品的货款3
0000元,8月6日收到甲商品,其专用发票中注明价款40000元,增值税额
6800元,8月10日向B企业补付货款。企业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5月6日预付货款时:
借:预付账款-B企业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8月6日收到商品时:
借:物资采购 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
贷:预付账款-B企业 46800
8月10日补付货款时:
借:预付货款-B企业 16800
贷:银行存款 16800
预付货款不多的企业也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账户,将预付的货款通过“应付
账款”账户进行核算,预付货款时,借记“应付账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收到所购货物时再予以转销。
二、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给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备用金、
存出保证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
的预付账款等。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在购销活动之外产生的短期债权,数额一般不大。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上述其他应收款业务,该账户是资产类账户,
借方登记各种其他应收款项的发生,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项的收回,期末借方余额反
映已经发生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该账户应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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