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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云地税三字[2004]1号颁布时间:2004-02-02

     2004年2月2日 云地税三字[2004]1号 各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直属 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国 税[2003]18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企业改制的有关情况,认真研究 贯彻执行,支持我省企业的改制工作。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地 方税务局反映。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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