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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保养业务收入应如何纳税?

录入时间:2003-12-23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3/2003信息】 某公司从事电梯销售、安装和保养业务。 国税局告知该公司所有业务收入都应缴纳增值税,而地税局却告知电梯保养业务收入 应缴纳营业税。问:电梯保养收入究竟应缴纳何种税收?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90号)规定,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因此,对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因此,该公司对购买电梯的客户提供安装、保养业务取得的收入应缴纳增值税,而对其他未购买该公司电梯的客户提供保养业务取得的收入,则应缴纳营业税。 (h2003110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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