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案例点评
录入时间:2008-11-13
【中华财税网2008/11/13信息】 金融保险企业节税重点也在于确定营业额。金融企业的营业税计算按项目确定,保险企业的营业税的计算按险种确定。
(一)金融企业
1.贷款业务
营业税=贷款利息收入×税率
贷款利息是指用自有资金或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此项收入节税在于通过降低利息率和隐匿贷款规模,再通过其他形式求得被贷企业的补偿方式,减少利息收入,达到节税目的。
举例:某银行一季度取得人民币贷款利息收入为50万元;取得美元贷款利息收入为30万美元,则该季度应纳营业税为:
(500000+300000×8.30)×5%=149500(元)
(注意:汇率采用上年决算报表汇率,这里假定1美元=8.30元人民币)
假定该银行将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对企业的投资从而减少利息收入100万元,则可节省营业税5万元。
2.转贷业务
营业税=(贷款利息-借款利息)×利率
此项业务节税在于提高借款利息收入,降低贷款利息收入缩小利息差额,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举例:A银行从B银行拆借100万元人民币,转贷给某工厂使用3个月,A银行共收取利息为3万元,支付给B银行利息为2万元,则该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30000-20000)×5%=500(元)
如果银行通过降低转贷利息收入,提高拆借利息支付,使3万元利息收入变为2.5万元使2万元利息支出变为2.5万元,其结果是差额消失,节税500元。
3.外汇、证券、期货业务
营业税=(卖出价-买入价)×税率
此项业务关键在于提高外汇、证券、期货的买人价,降低其卖出价,从而缩小买卖差价达到节税目的。
举例:某证券公司以102元价格购人面值为100元的债券10万张,又以105元的价格全部出售,则该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105-102)×100000×5%=15000(元)
如果该证券公司将买入价提高到102.5元,卖出价降低至104.5元,则应纳营业税额为:
(104.5-102.5)×100000×5%=10000(元)
这样,该证券公司可节税5000元。
4.中间业务
银行中间业务是指通过中间服务获取手续费收入的业务。
营业税=银行各业务的手续费收入×税率
举例:某企业本季度共取得结算业务手续收入为30万元。则该项收入应纳营业税为:
300000×5%=15000(元)
此项收入的节税关键在于降低手续费收入,求得其交换补偿。
(二)保险企业
保险企业营业税节税重点在于营业额的确定。
1.为在境内财产提供保险的。直接用保险费收入乘以税率计算营业税。
举例:某保险企业为国内企业财产保险,一季度取得保险费收入为60万元,取得美元保险费收人为10万美元,则该季度应纳营业税为:
(600000+100000×8.3)×5%=71500(元)
2.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的。根据《条例》、《细则》行为发生地判断规定,该行为不发生在中国境内,因此不征营业税。
3.分保险保险费收入。初保险是分保险的相对,按规定,初保险业务的营业额为全部保险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险后的余额。但分保人的营业税金由初保人代扣代缴。
举例:某保险公司为卫星发射业务提供保险,根据合同规定:发射失败,将赔偿2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保险费收人为200万元人民币。该保险公司以分保形式支付给另一保险公司保费100万元,否则此项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200-100)×5%=5(万元)
代扣代缴分保人营业税为:100×5%=5(万元)